溫馨提醒:
【機票兌換券】
本兌換卷使用期限:至2019年3月31日止(逾期不可兌換)
兌換航班:台北往返上海經濟艙乙張(限CZ3096/95航班)
【機票及禮品抽獎須知】
- 1.搭乘班機者限台澎金馬居民且年滿18歲以上成人,每人各獎項限中獎一次。中國南方航空保有因任何航班調度、
機位安排等需求而調整本活動之權利,中獎者不得向中國南方航空請求任何損害賠償。
- 2.出票: 客票需於出發日前1個月出票,最晚需在2019年3月31日前出票,並於2019年6月30日前出發。
- 3.改期:出票後若改期需另行支付改期手續費。更改日期若有機票差價也需自行支付。
- 4.最短/最長停留時間:至少2天,最多至3個月
- 5.禁用日期:不適用於春運(2019/01/27-2019/02/20)、暑假(7.8月),公司規定之特殊節假日。其他禁用日期如下:
去程禁用期間2018/12/28-2018/12/31、2019/03/29-2019/04/06、2019/06/07-2019/06/09;回程禁用期間
2019/07/01-2019/08/31、2019/09/25-2019/09/30。
- 6.本卷兌換之來回機票,不得販售,不得兌換現金及等值商品,遺失恕不補發。
- 7.此優惠僅指票價,不含其它稅費和附加費用,例如燃油附加費、機場稅等。
- 8.使用本卷下所開立之機票,不得背書轉讓,不得更改行程,不可退票。(可退機場稅,不可退燃油附加費)
- 9.用此兌換卷兌換機票時,不得與公司內其他優惠活動合併使用。
- 10.使用此兌換卷,需事先告知所持為機票兌換卷。
- 11.機票中獎者須持有效旅行証件影本(台胞證或護照),並依規定時間內、機票使用期限到期前,委託旅奇廣告訂位
開票。逾期視同棄權。
- 12.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地區,其他地區恕無法寄送。
- 13.參加者參與本活動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辦法等注意事項規範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
獎資格,並就衍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- 14.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本次活動用途,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,未經當事人同意,南航不會將
資料提供予業務委託需要以外的第三者(除非參加者涉及法律問題)。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料由主辦單位於活
動範圍內進行蒐集、電腦處理及利用,但不做其他用途,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。
- 15.參加者需保證所有留言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並未盜用或抄襲他人資料,如有不實等情事,主辦單位將
取消其中獎資格,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,保留法律訴追之責。
- 16.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,000 元以上者,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,年度報稅時將
計入個人所得。贈品價值超過NT$20,000元(含)以上者,依法需繳交10%稅金。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
國人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)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,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%機會中
獎稅,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且不得異議。
- 17.如有任何未盡事宜,活動主辦單位保留修改、變更活動內容與獎項之權利,且不做事前通知,敬請見諒。
- 18.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中國南方航空公司。本活動由主辦單位委託旅奇廣告代為執行及通知,若有任何疑問請於周
一至周五 AM9:30-PM6:30上班時間聯繫張小姐,連絡方式為annieya814@gmail.com,電洽(02)2768-2568
分機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