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1. |
得獎名單公佈後,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,得獎人需在收到通知信的7日內回覆電子郵件。 |
| 2. |
主辦單位將於得獎公佈後7日,統一進行贈品處理。 |
| 3. |
若因中獎人資料填寫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者,或未回覆電子郵件者,將視同自願放棄領獎資格,獎項不另行補發。在送出個人資料前,請務必確認您的電子郵件正確無誤。 |
| 4. |
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活動網站、活動規則、獎項、抽獎時間及得獎公佈的修改權利,修改後不再另行通知。 |
| 5. |
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 |
| 6. |
所有贈品無法兌換為等值商品或現金,亦不得轉讓。 |
| 7. |
本活動僅限台灣地區,贈品無法寄送海外,敬請見諒! |
| 8. |
依稅務法規規定:( 各類所得扣繳標準第2條第1項第七款) 中獎之獎金或獎品價值滿新台幣20,000元者,為本國居民需按全額扣取10%稅款;若中獎者為非本國居民則按 給付全額扣取20%稅款。 |
| 9. |
參加本活動,視同同意上列所有相關規定。 |